人力部 黃科洪
“執行”的“成品”,即指執行者獨立完成某項具體任務。
例如,接待培訓教師的工作任務中,需要從與教師溝通機票時間、與公司相關人員確定培訓行程、機票預訂、機票信息的反饋及通知、接待車輛的聯絡、接機駕駛員的確認、接機駕駛員和被接嘉賓教師的聯絡信息互轉、酒店預訂、酒店費用預付、酒店信息告知接機駕駛員和住宿嘉賓本人、并負責過程跟蹤提醒和嘉賓的抵渝問候,至培訓教師順利入住指定酒店,直線式地完成以上完整的全過程,就是執行了該項任務的“成品”;
所謂“執行”的“半成品”,則指需要第三人或其它人員后補、加工才能完成工作任務。通俗的講就是做事情做一半或稱為做事情不完整,則屬于“半成品”。
例如,接待培訓教師的工作任務中,沒有很好的事件溝通、航班信息錯誤、接機通知失誤、酒店費用沒有溝通好、或需要第三人或其它人員補充通知和關注等,都屬于執行了該項任務的“半成品”;
那么,“成品”和“半成品”的區別是什么呢?
“成品”需要耗費執行者項目執行計劃內的勞動力;而“半成品”則不但耗費了執行者計劃內應該耗費的勞動力,還耗費了其余人員計劃外的勞動力。
“成品”的優勢在于思路清晰,執行高效率,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執行者本身的事件控制和管理能力;“半成品”不但會增加人力成本,混淆工作流程,降低工作品質,營造不和諧的工作氛圍,甚至還會有損企業對外的品牌形象。
執行,不要半成品!
2012年3 月30日